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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层面通报两起党员干部违规吃喝致死事件:多人被处理处分

发布时间:2025-06-01点击数: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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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一: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部分党员干部违规聚餐问题

2025年4月5日,黄梅县部分党员干部在聚餐中违反规定,接受并提供了可能影响公务公正的宴请,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。4月4日,成都市金牛区政府党组成员、副区长张建(曾任黄梅县委常委、下新镇党委书记)回到湖北老家祭祖,由中铁二局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、执行董事黄小松安排接待人员向明辉,为张建提供租车、携带酒烟等服务。4月5日中午,张建与原同事殷士国商定聚餐,包括黄梅县委常委、统战部部长罗盘军等多人在内。罗盘军离开后,黄梅镇党委副书记、镇长王波和濯港镇党委副书记陈浩加入聚餐。餐后,罗盘军不幸去世,经检测,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.35毫克/100毫升,诊断为心源性猝死。黄梅县委常委、县委办公室主任潘郭华隐瞒了相关信息,经黄梅县委书记马梁同意,上报至黄冈市委办公室。黄冈市委常委、市委秘书长余友斌在修改报告时,隐瞒了张建的真实身份和聚餐人员数量等信息,上报至省委办公厅。

对此事件,湖北省、四川省纪委监委和中国中铁纪委进行了提级处理,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相应的处分。张建被开除党籍、政务撤职,降为二级科员;殷士国留党察看一年,退休待遇调整至二级科员;黄小松被撤销党内职务、撤职;桂黎军党内严重警告(影响期二年)、政务撤职,降为四级主任科员;王波、陈浩党内严重警告、政务降级;陈贤龙、商敏党内警告;潘郭华、余友斌党内严重警告。李军杰因审核把关不严,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;马梁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,未及时、准确上报罗盘军非正常死亡事件,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;黄梅县委常委、纪委书记、监委主任陈建新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力,给予诫勉处理。